• 在东平,这些人才有资格经营农药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山东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要求,东平县农业农村局经过严格的材料审核后,于2018年12月18日至2019年1月16日对东平县农资经营单位或个人等提交材料的140家单位进行了实地核查。根据审查,140家都符合经营农药条件,目前名单进行入公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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