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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城‘’朝阳大妈‘’发力 出租车司机违法被罚250元、扣2分

    21日,有网友爆料称“在泰安乘坐出租车从泰山大街到宝龙城市广场,一路上出租车司机和同事视频聊天都没断过……”对于热心网友反映的问题,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做出迅速反应,22日上午,支队机动大队民警约谈出租车驾驶员以及其所在出租车公司——泰安恒通出租车公司相关负责人,并对驾驶员依法做出相应处罚。       驾驶员介绍,事情发生在21日中午,他的朋友通过视频聊天约他中午去吃饭,但在他印象中也就聊了两三分钟,自己并没有从泰山大街一直聊到宝龙城市广场。      机动大队大队长刘明告诉驾驶员,行车过程中,驾驶员不得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害安全驾驶的行为。“通过网友录的视频看,驾驶员看着手机,视线转移,非常危险。”刘明说,不仅是出租车驾驶员,就是其他驾驶员也不能在车上随意拨打接听电话手持电话。       经过一番教育,该出租车驾驶员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泰安恒通出租车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得知网友的爆料后,他们也是及时联系出租车驾驶员了解情况,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形成书面处罚意见上交给主管部门。“我们公司对驾驶员给予罚款200元、停运3天,并让驾驶员在公司参加3天安全学习。”该负责人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泰安交警给予驾驶员罚款50元、扣2分。     泰安交警提醒,春运已经开启,来泰人员增加,出租车以及网约车业务增长,出租车和网约车驾驶员要引以为戒,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共同给外地游客营造安全、稳定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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