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月起黄前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春节将至,年味渐浓,我国人民燃放烟花爆竹已经有二千多年历史了,每逢喜庆日子,人们为了增加节日的欢乐气氛,都会燃放烟花爆竹。

    但是你想过“她们”的感受吗

    环卫工人

    受伤小孩

    雾霾

    森林火灾

    每逢春节,由于燃放鞭炮而引起火灾、炸伤手臂或眼睛的事故屡见不鲜

    点击查看原图

    为让广大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确保《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落到实处,1月11日上午,泰山景区黄前镇召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动员大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点击查看原图

    宣传活动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创文明山水黄前”为主题,在村主要街道、宣传橱窗等位置张贴《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组织公安、安监、工商等执法部门进入沿街门店进行宣传教育,严禁烟花爆竹上柜销售;组织各村村两委成员进村入户发放《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并向村民讲解泰安市出台“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的意义,以及泰安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通过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禁放政策。

    点击查看原图

    小编有话说

    也许有人会说没有鞭炮声,年味就淡了。但烟花虽美,终是瞬间!和家人在一起团团圆圆、平平安安聊聊天、吃吃饭不就是年味吗?

    点击查看原图

    延伸阅读:

    《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禁燃区域

    (一)泰安城区:桃花源路暨G3高速公路以东,博阳路以西(含博阳路与碧霞大街交叉口向北延伸线至唐家庄村、刘家庄村、饲马峪村、沙家岭村、亓家滩村、王家庄行政村),环山路以南,高新区一天门大街以北;

    (二)徂徕山国家森林公园;

    (三)泰山景区管委会划定的泰山景区禁火区;

    并将禁燃区域以外的文物保护单位、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加油(气)站、银行等11类场所确定为禁燃场所。

    《条例》明确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内,从事婚丧喜庆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酒店、宾馆等承办婚庆、典礼的单位不得提供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服务。

    处罚措施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内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两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和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主管 泰安日报社主办 地址: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集团22楼 联系电话:0538-6272000 邮编:271000

    中华泰山网 版权所有:Copyright ? my053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鲁B2-20100031号 鲁ICP备08005495号-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jubao@12377.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公网安备 370902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