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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民工讨薪被拘是堂法制课

    贺成

    12月21日,祁东县多名农民工前往山东泰安市某项目部讨要工资,在未拿到钱后现场阻工,8人被当地派出所带走并处以行政拘留。

    “劳动合法,讨薪无罪”。这是一般人心目中的“天经地义”。几位湖南农民工因此被拘留,别说他们自己很难接受,就算一些局外人,恐怕都会难以理解。但冷静下来,了解事情的全貌后,反而值得反思。

    据报道,媒体记者事后联系上了该项目部经理李邵俊,他表示,实际上,几位农民工的召集人伍要得所管理的工程队是在去年11月份进场,于今年8月份退场。在此期间,该公司是按照该工程队负责人所提供的民工工资表进行支付,期间已支付工程款600多万元,目前只剩下4万元尾款没有支付。李邵俊说,关于伍要得所称项目部拖欠款项,实际上是指该工程队所购买的设备款项。今年8月,由于对该施工队施工进度不满意,项目部决定让他们退场,并决定收购他们之前采购的机械设备。

    这种说法的真伪,当然有待进一步证实。但如果属实,实际上是伍要得拖欠了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听信其一面之词,便随其到项目部讨要工资,不仅是找错了门,还明显有被伍要得当枪使之嫌。这种情形值得警惕。

    因为各方面原因,有关项目单位充当“老赖”,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不在少数。但是另一方面,站在讨薪的农民工一方,必须引起注意的是,面对错综复杂的欠薪原因,不能用有色眼镜看社会,抱怨相关职能部门不作为,不搞清楚自己的工资被卡在哪个环节,就贸然行事,甚至采取极端的方式。在一个法制文明的社会,无论向哪方讨薪,都得遵循相关的法律程序。这既是维权获胜的法宝,同时也是公民行事的底线。

    这样看来,这起农民工讨薪阻工被拘事件就是一堂法制课。在年关将近之际,更值得好好揣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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