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岳区法院审理恶势力犯罪案
近日,岱岳区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马某某等 8 人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一案,岱岳区法院院长高广权担任审判长。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岱岳区法院审理的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岱岳区检察院起诉指控,2011 年以来,以被告人马某某为首的 8 人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在泰安市岱岳区角峪镇辖区内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被告人马某某等人为共同实施犯罪组成了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逐渐形成了恶势力犯罪集团,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各被告人做了最后陈述。
社会各界群众及当事人亲属 100 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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