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安取消以市政府名义设定的 7 项证明事项(附表)

    记者从市政府网站了解到,近日,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146 号)精神 , 我市取消以市政府名义设定的 7 项证明事项。涉及修改或废止证明事项设定依据文件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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