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危险!窗帘杆捆在后视镜和后门

    11月5日,在一辆济南牌照的轿车驶出G3京台高速宁阳东收费站时,泰安高速交警岱宁大队宁阳中队执勤民警发现车身右侧绑着一捆窗帘杆,立即上前将其拦停。原来,司机见车厢里放不下窗帘杆,就用布条简单捆扎拴系在车辆右侧的后视镜和后门上。民警当即对驾驶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要求其消除安全隐患。

    泰安高速交警提醒各位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仅不能将物品捆绑在车身上,而且汽车行李架上最好不要放东西,因为风阻很大,捆绑不结实非常不安全,一旦掉落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高速公路上行驶严禁装载超高、超宽或超长货物,装载货物一定要捆绑结实,以免货物撒落发生翻车事故等。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主管 泰安日报社主办 地址: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集团22楼 联系电话:0538-6272000 邮编:271000

    中华泰山网 版权所有:Copyright ? my053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鲁B2-20100031号 鲁ICP备08005495号-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jubao@12377.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公网安备 370902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