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学校将实现生活垃圾分类
近期,市教育局、城管局等六部门对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行了转发通知,并提出相关要求。《通知》要求,2018年底前,泰安市中心城区各类学校要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要达到100%。
《通知》指出,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是泰安市作为全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先行试点城市必须承担的重大任务,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的迫切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学校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工作,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工作,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和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的管理体系。
就加强垃圾分类教育,强化环保意识方面,要求指出各级教育部门、各学校要把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显著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要开发生活垃圾分类校本课程,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教材、进课堂。
围绕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作,要求指出各有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加强行业监管和沟通协作,加强业务指导,对学校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形成投放合理、处置规范、保障有力、监管有序、宣传到位的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
围绕加强督查考核,强化责任落实,我市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达标验收挂牌制度;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垃圾分类的技术指导、监督考核,建立月调度工作制度,及时总结经验,按期完成垃圾分类各项工作任务;各级各类学校是开展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的责任主体,要制订完善的工作制度,因地制宜地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把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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