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年收“卫生费” 735451 元!泰安一恶势力集团被一网打尽

    "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载。要向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古有山林草莽拦路索要买路钱,现有周某智为首的 8 人恶势力集团以 " 打扫 " 为名拦路强制索要 " 卫生费 "。此前,泰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简称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周某智等 8 人依法提起公诉。泰安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于 4 月 19 日一审公开审理, 9 月 12 日上午公开宣判。

    事件:组织妇女、老人拦车强制收取 " 卫生费 "

    " 不交钱,就不让走。" 这是此前经过高新区湖东路的运煤车辆人员所共同遇到的问题,而向他们收费的是以周某智、许某峰、周某良、周某、刘某柱等 8 人为组织的 " 恶势力 "。

    被告人周某智任董事长,被告人周某良任副董事长的山东西百子坡实业有限公司(简称西百子坡公司)于 2015 年 2 月成立,主要经营煤炭、粉煤灰、脱硫石膏销售等业务。该公司在国电泰安热电有限公司(简称国电)附近建有煤场,通过煤场转运方式 , 向国电供应煤炭。2015 年 5 月 , 国电开始采购、储存煤炭 , 所有中标公司的运煤车辆经高新区湖东路从国电南门进出。因湖东路部分路段尚未完工 , 运煤车辆通过施工单位修建的临时道路通行 , 被告人许某峰等人对临时道路修补 , 经被告人周某智同意后 , 向其他中标公司运煤车辆收取 25 元的 " 劳务费 "。后因附近村庄村民以运煤车辆造成污染为由封堵国电南门 ,2015 年 6 月 , 被告人许某峰向周某智提议以打扫国电南门道路卫生的名义向其他中标公司运煤车辆收取 " 卫生费 "。期间,周某智安排许某峰带领被告人周某等人收费 , 并雇佣了吴春(化名)等几名村妇 , 在国电南门路段扫地 , 被告人周某、刘某柱等 4 人向西百子坡公司煤场客户以外的所有运煤车辆索要 " 卫生费 ", 以不交钱就阻拦进厂卸货相威胁 , 拦截不交钱的车辆 , 向每一辆运煤车司机强行索要 40 元至 200 元不等的 " 卫生费 ", 直至 2017 国电改用火车运煤。

    同时,在 2015 年下半年 , 国电开始对外销售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副产品 , 运输车辆通过国电西门进出。2016 年 10 月左右 , 西百子坡公司在国电西门以打扫卫生的名义 , 向西百子坡公司以外的所有运输副产品的车辆收取 " 卫生费 ",后被告人周某良联系雇佣朱玉(化名)、周江(化名)等四名老年男子 , 被告人周某和刘某柱每人带领两名老年男子在国电西门排班收费 , 拦截除西百子坡公司以外的运输车辆 , 以不交钱就不放行等手段相威胁 , 强行索要 40 元至 100 元不等的 " 卫生费 ", 直至 2017 年 5 月份。

    经查明 , 自 2015 年 6 月至 2017 年 5 月 , 被告人以收取 " 卫生费 " 的名义强行索要财物共计人民币 735451 元。

    被害人:为不惹麻烦,不挨打,无奈交费

    被害人李峰(化名)与刘波(化名)合伙经营一家煤场,于 2015 年 12 月份开始向国电送煤。期间,李峰接到刘波电话说有妇女在国电南门拦车收 " 卫生费 ", 没办法只好让司机交了 100 元。第二天有人联系李峰去西百子坡公司谈 " 卫生费 " 的事情 , 每吨按照 1.6 元的标准交费,要求其将钱交给西百子坡公司会计。刘波介绍,2016 年 6 月份前后,被告人李某强曾要求其补签一份卫生费协议,协议内容为西百子坡公司以打扫卫生、维持交通秩序、提供热水等服务进行收费。" 其实运煤车辆根本不用他们提供服务,而且实际上他们也没有提供什么服务,但因为不交钱、不签协议没法运煤,为了不惹麻烦而签订协议。" 刘波说。

    " 协议内容都是提前他们写好,如果不交‘卫生费’他们就会找些老太太堵住拉煤的车,为了避免不能按时送煤带来的损失,只能向西百子坡公司缴纳‘卫生费’、签订协议。" 司机王飞(化名)表示。

    相比其他人,拉煤司机刘洋(化名)" 点 " 有点背。2017 年 2 月,刘洋驾驶的罐车未交 " 卫生费 ", 被告人周某和刘某柱驾车追赶、逼停该罐车 , 将该车玻璃砸碎 , 殴打致其轻微伤。"2017 年 2 月 , 我去国电拉粉煤灰时 , 在西门被一老头拦住要钱 , 因为没给钱 , 拉货出来后被一辆车追赶 , 车上下来两名男子对其进行殴打且实施了砸车行为。" 刘洋说。

    刘洋的同事陈一(化名)介绍,其自 2016 年底每次去国电拉粉煤灰在西门都被一个老头拦车要钱 , 总共给了 150 元。2017 年 2 月 , 其同事刘洋因为没交钱 , 被两名男子拦截、殴打、砸车 , 其赶到现场后劝架也被其中一男子殴打 , 随后其报警。

    公司:账目分内、外帐,每周例会汇报 " 卫生费 " 收取情况

    据此前曾在西百子坡公司做会计的李娜(化名)介绍,西百子坡公司记账分为外帐与内帐两种。外帐记录国电副产品的销售、采购等有发票的进出账目,供工商局、税务局查看。内帐主要是煤场租赁费用及收取的 " 卫生费 ",而卫生费及煤场租赁费用记账保管及支出时均未做区分。

    据介绍,西百子坡公司每周一次例会,会上公司财务主管负责汇报国电副产品运输没交钱的公司情况及公司交 " 卫生费 " 的情况。被告人李某强负责国电运煤的事迹公交 " 卫生费 " 的情况,李某强走后由郭某泉接手该项业务。而 " 卫生费 " 分两部分,一个是按月交,一个是每天运输车辆现场交。

    在李娜提供的 2015 年 6 月至 2017 年 5 月收款明细中,记录着在此期间每天各笔款项的收入情况,上面多次款项交款事由记载为 " 卫生费 "、" 南门卫生费 "、" 西门卫生费 ",交款人包括被告人周某、刘某柱等 6 人。

    被告人:8 人中有 5 人有 " 犯罪 " 前科或被多次治安行政处罚,其中一人为累犯

    " 吸毒、抢劫、盗窃、聚众斗殴 ……" 在该案件中所涉及的 8 名被告人,除去 3 名被告人为 " 初犯 ",其余 5 人均有 " 犯罪 " 前科,且 5 人中有 3 人有多项犯罪记录,其中一人的最高刑罚为有期徒刑十年。

    被告人周某智于 2007 年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17 年因聚众扰乱单位秩序被行政拘留十五日;2017 年 6 月 13 日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事拘留,同年 7 月 19 日被逮捕。

    被告人许某峰于 2014 年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五日;2017 年因聚众扰乱单位秩序被行政拘留十五日;2017 年 6 月 13 日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事拘留,同年 7 月 19 日被逮捕。

    被告人周某良与 2017 年因聚众扰乱单位秩序被行政拘留十五日;2017 年 6 月 13 日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事拘留,同年 7 月 19 日被逮捕。

    被告人周某于 2002 年因抢劫、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09 年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17 年因聚众扰乱单位秩序被行政拘留十日;2017 年 6 月 11 日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事拘留,同年 7 月 19 日被逮捕。

    被告人贾某于 1999 年因嫖娼被治安警告;2007 年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3 年 6 月、8 月两次因吸毒被分别被行政拘留十日;2017 年 6 月 28 日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事拘留,同年 7 月 19 日被逮捕。

    其中,被告人周某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五年之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之罪,属于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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