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有边界,“判官们”别越界

    近年来,涉及人肉搜索的网络暴力事件屡屡发生,让人们不堪其扰,甚至演化为一种 " 审判官 " 对他人的暴政,这种行为应该被关入制度的牢笼。

    人肉搜索呈现高发态势

    前不久,四川德阳女医生,同两名男孩在游泳池起冲突,很小一件事因人肉搜索和网络暴力而无限放大,最后善良内向的女医生不堪忍受,愤而自杀身亡;6 月份,江苏南京童先生因 2 岁儿子被狗咬伤而摔死泰迪狗,网络暴力也导致童先生的妻子割腕自杀,幸好抢救及时保住了性命;4 月份,一孕妇在一餐厅因故脚绊了男童一脚,视频传到网上后,孕妇遭人肉搜索,另一孕妇被误认为是当事人,年龄住址等信息全曝光并被谩骂攻击,不堪其扰。

    由此可见,近段时间以来,人肉搜索呈现高发态势,以至于常常 " 越界 ",可以说,很多的人肉搜索带来了及其严重的后果,甚至可以说是网络 " 暴政 ",很多搜索者成为心中无底线,信息不过滤,发声无遮拦,只顾自己痛快,不管旁人痛苦的 " 审判官 ",伤害他人权益、触犯法律法规。

    搜索法律边界还未引起人们重视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人肉搜索的门槛渐低,成百上千人以各自途径对同一对象进行搜索、挖掘,使目标的个人信息很快集聚、完善,难怪有人说技术越进步,人的隐私越没用保障。实际上,去年 5 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越来越普遍的 " 人肉搜索 " 问题作出规定,如明确何为非法 " 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行为人未经权利人同意即将其身份、照片、姓名、生活细节等个人信息公之于众,影响其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未经被收集者同意,将合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

    换句话说,人肉搜索一旦 " 越界 ",则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现实中,虽然多部法律都对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专门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依然存在追责机制不够完善、证据搜集难度较大等问题,这使一部分人肉搜索发起人有恃无恐。此外,公民隐私权意识的淡薄,法律边界未引起人们重视,也是导致人肉搜索层出不穷的原因。

    需将人肉搜索关入制度牢笼

    从法律层面来讲,因人肉产生的辐射效应,使受害人身体、精神遭到伤害,轻则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还要负刑事责任。从几个因人肉搜索造成不良后果的案例来看,这几起人肉搜索的 " 始作俑者 " 都受到处罚或即将受到处罚,但防范人肉搜索对公民产生损害才更重要,人肉搜索还需关入制度牢笼。

    " 人肉搜索 " 还需关进制度的 " 笼子 ",才能不让其变成 " 网络暴力 " 甚至 " 暴政 "。首先,法律应加大对始作俑者的处罚力度,使得其侵权成本上升,进而不敢轻易侵害别人,捋顺其从经济到刑事的赔偿责任。其次,要让网络服务提供者尽到社会责任,网站在收到受害人有效通知后,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如删帖等,减轻对受害人的影响。再次,加大宣传,让人们意识到隐私权是每位公民的权利,即使在网络,也是如此,法律与道德都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号召人们多一些理性,不要盲目跟风。唯有如此,才能让网络氛围 " 风清气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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