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泰作出首例附条件不起诉案件

    近日,新泰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考察期满的3名被附条件不起诉人正式作出不起诉决定。此案是新泰市人民检察院依据未成年人特别程序的规定,作出的首例附条件不起诉案件。

    本案由新泰市公安局移送新泰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审查起诉,检察官在阅卷中发现,牛某某等人系在校学生、是未成年人、初犯偶犯、具有自首情节,并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不影响他们生活学习的情况下,检察官深入实地进行社会调查,努力促进双方和解。经过综合考量,新泰市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2月11日对牛某某等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

    考验期间,新泰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对牛某某等人跟踪考察,牛某某等人能够严格遵守规定,未重新犯罪,考验期满后依法对其宣告不起诉决定。此案的处理,为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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