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城4房地产项目被通报

    7日,记者从泰安市房管局获悉,4项目因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被市房产监察大队通报。

    据介绍,这4个项目分别为泰安市鸿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振兴街与金牛山路交汇处,北到岱岳实验小学西校,南到振兴街,西到振华路,东临金牛山路的鎏源项目;泰安伟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龙潭路与泮河大街交汇处东行200米路南的龙湖公园里项目除4#、6#以外的商品房项目;泰安美安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泰安市泰山区南关大街98号的御景苑项目;山东泰山盛世文化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岱岳区灵山大街泮河公园南侧的开元盛世和园三期项目

    据介绍,根据《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第六条规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相关项目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房产监察大队提醒购房者,相关企业在未办理相关项目《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之前,切勿购买其房屋,否则一旦发生纠纷等问题,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将无法保障。如有购房者签订了相关项目的购房协议并交付了定金或房款,请凭相关购房手续向泰安市房产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房产监察大队将依法对其违规销售行为进行查处。举报电话:0538-8296806 地址:建设大厦四楼东厅。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主管 泰安日报社主办 地址: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集团22楼 联系电话:0538-6272000 邮编:2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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