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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媒体不得随意转载新闻作品

     

    7月16日,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8”专项行动。

    据悉,专项行动将从7月上旬开始,利用4个多月的时间开展网络转载、短视频及网络直播等多个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

    其中针对目前网络媒体特别是微博、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自媒体”网络转载侵权现象,将重点打击未经许可转载新闻作品的侵权行为和未经许可摘编整合、歪曲篡改新闻作品的侵权行为,坚决整治自媒体通过“洗稿”方式抄袭剽窃、篡改删减原创作品的侵权行为,着力规范搜索引擎、浏览器、应用商店、微博、微信等涉及的网络转载行为。通过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转载案件,依法取缔、关闭一批非法新闻网站、网站频道及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百家号等互联网用户公众帐号服务提供者。

    而针对当前短视频领域存在的未经授权复制、表演、网络传播他人影视、音乐、摄影、文字等作品,以合理使用为名对他人作品删减改编并通过网络传播,短视频平台以用户上传为名、滥用“避风港”规则对他人作品进行侵权传播等版权问题,专项行动将把抖音短视频、快手、西瓜视频、火山小视频、快视频、美拍、秒拍、微视、梨视频、小影、56视频、火萤、哔哩哔哩等热点短视频应用程序纳入重点监管,一方面重点打击短视频领域的各类侵权行为,另一方面引导短视频平台企业规范版权授权和传播规则,构建良性发展的商业模式。

    此外,专项行动也将重点打击通过网站、应用程序、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视频字幕组等非法传播盗版动漫作品的行为,以及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动漫形象制作传播游戏、玩具、文具、服装等动漫衍生品的侵权行为。而在网络直播、知识分享、有声读物等平台,针对存在的未经授权大量使用音乐、文字、口述作品版权问题,专项行动将从规范新型商业模式健康发展的角度,着力整治相关平台未经授权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主动加强监管,制定相关规则,积极加以引导,构建平台良好版权秩序。

    专项行动还将巩固现有治理成果,加强对网络影视、网络音乐、电子商务平台、应用商店、网络云存储空间等领域的版权监管,突出打击通过网络销售教材教辅、少儿出版物、音乐和影视移动存储介质以及使用聚合链接、设置境外服务器等手段的侵权行为。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介绍,“剑网2018”将以网络侵权多发领域为重点目标,以网络侵权多发领域为重点目标,以查办案件为重要抓手,通过集中整治和引导规范,有效运用分类监管、约谈整改、行政处罚、刑事打击等多种措施,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秩序,营造良好的网络版权环境。

    于慈珂强调,专项行动期间,各地版权执法部门将集中力量、快速查办各类网络侵权盗版案件,对人民群众意见强烈、社会危害大的侵权盗版网站,将从严查处并提请相关管理部门依法吊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注销ICP备案、停止提供网站接入服务等;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将根据“两法衔接”机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各互联网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企业举报受理和快速处理机制,加强内部版权监控管理,实施侵权盗版信息巡查清理及记录留存,积极履行企业违法犯罪线索报告、配合调查义务和“通知删除”等法定处置责任。专项行动鼓励社会各界向版权执法部门投诉举报,对经核实线索查处案件的举报人将予以奖励。同时,将加大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坚决曝光不履行主体责任的互联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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