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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

    6月26日上午9时40分许,候审毒贩马廷江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脱逃,当地警方全力追捕十多日仍未果。据南通警方通报,马廷江曾因犯抢劫罪,于2005年1月在浙江省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2014年5月刑满释放。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于2017年12月被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依法逮捕。

    据了解,马廷江第一次判刑期间的2014年3月24日,浙江省第四监狱提出减刑建议书,报送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查明,马廷江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纪守法,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参加劳动,态度端正,服从分配,不怕苦、不怕累,完成或超额完成劳动任务,主动参加公益劳动,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当年4月14日,法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规定,对马廷江准予减刑一年一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期限改为一年。

    7日晚间,人民网记者从警方获悉,公安部已于5日发布A级通缉令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马廷江。随后,浙江省公安厅发布通缉协查,要求各市、(市、区)公安机关根据公布《通缉令(A级)马廷江》要求部署相关查缉工作。嫌疑人马廷江,男,汉族,1985年7月3日出生,身高168厘米左右,四川成都人,居民身份证号51012519850703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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