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察机关对徐连新决定逮捕
19日下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发布消息,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威海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徐连新(副厅级)决定逮捕。
消息称,近日,山东省威海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徐连新(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徐连新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主管 泰安日报社主办 地址: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集团22楼 联系电话:0538-6272000 邮编:271000
中华泰山网 版权所有:Copyright ? my053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鲁B2-20100031号 鲁ICP备0800549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