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安农业公园拟认定名单公示

    中华泰山网记者 王丙寅 

    5月16日,记者从市农业局产业办了解到,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泰安农业公园创建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发〔2017〕58号)及《泰安农业公园评选认定管理办法》(泰农字〔2017〕152号)有关规定,经单位申请、县(市、区)把关推荐、中介机构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共有10个公园拟认定为第一批泰安农业公园,目前,名单已经公示。

    去年,市政府下发开展泰安农业公园创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我市将按照“农业园区休闲化,休闲农业公园化”的发展思路,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内涵多元丰富、产业特色鲜明、休闲功能突出、生态效益明显”的泰安农业公园,着力将休闲农业培育成为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新兴支柱产业。

    据了解,全市范围内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是泰安农业公园创建的主体。根据创建目标,市政府将每年组织一次申报和认定工作,到2020年,建成一批规划布局合理、配套设施完善、产业链条完整、生态环境优美的泰安农业公园。

    《通知》指出,我市将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满足居民休闲消费需求为目标,以农耕文化为魂、美丽田园为韵、生态农业为基,充分利用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成果,加强统筹规划,创新工作机制,整合项目资源,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工作中,将坚持以农业为基础,农民为主体,农村为场所,加强规划引导,科学构建利益分享机制,发动周边农民积极参与,让农民分享建设成果;加强与农耕文化传承、创意农业发展、林下经济开发和休闲旅游的有机融合,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结合资源禀赋、人文历史、交通区位和产业特色,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风格各异的农业公园,避免出现“千篇一律、盲目发展”的现象;强化政府在政策扶持、规范管理、公共服务、营造环境等方面的作用,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开发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休闲旅游项目。

    根据创建标准,泰安农业公园面积一般在200亩以上;能按照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发展生产、生态、休闲、观光等农业产业,具有特色明显、公众喜爱的农事景观、田园风光、地貌美景或水系美景;突出产业融合,有按照“景区化”建设的规模化、标准化、设施化的种养基地,并能向游客提供质量安全的特色农产品和休闲旅游产品;公园周边道路通畅,路标、指示牌等基础设施健全,公园内游客服务窗口、主题门牌、标识标牌、游步道、休憩亭、厕所、垃圾箱、停车场等服务设施完善,卫生设施达标,游乐设施安全无隐患,休闲旅游等服务性收入占经营总收入的50%以上;公园游客接待量年均1万人次以上,年经营总收入200万元以上,园区吸纳农民工收入较当地农民收入高30%以上,有效带动周边农民就业增收,对本地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区域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农业公园的申报和评选认定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初审后报泰安农业公园创建领导小组审定,对认定为农业公园的单位,市政府授予“泰安农业公园”称号。

    第一批泰安农业公园拟认定名单

    泰山人家上高庄园农业公园

    泰安青青农业主题公园

    东平昆伦山生态农业公园

    泰安春秋农耕庄园

    新泰市龙廷镇上豹峪旅游度假村农业公园

    中青葡萄庄园农业公园

    泰山天鹅湖景区

    天泽农业科技公园

    圣地农庄

    泰山牡丹文化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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