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财政三项措施加强政府采购

    采购需求是加强政府采购源头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发挥采购政策功能、落实公平竞争交易规则的重要抓手。近日,市财政采取三项措施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以采购需求的规范性保障采购结果的“物有所值”。

    在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上,泰安市域内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均需按照通知要求科学编制采购需求方案。

    在需求方案合理合规性论证方面,对市级500万元以上、县级200万元以上采购金额较大的项目,采购人难以自行确定技术指标、规格要求、服务标准等的项目,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较高的项目,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项目,符合上列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初步采购需求方案组织相关专家或者供应商进行合理合规性论证,也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论证,在上报采购需求方案时一并上报。

    在采购项目需求方案公示方面,我市将对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前期经过论证的项目、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以及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项目,其采购需求方案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其他项目需求公示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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