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政才受贿案今日公开审理
2018年4月12日上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的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受贿一案。此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于4月8日发布了开庭公告。
2017-07-24
孙政才涉嫌严重违纪,中共中央决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审查。
2017-09-29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孙政才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孙政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7-10-14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纪委关于孙政才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孙政才开除党籍的处分。
2017-11-04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孙政才因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9月30日,重庆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罢免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2017-12-11
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8-02-13
孙政才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
2018-04-12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的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受贿一案。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主管 泰安日报社主办 地址: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集团22楼 联系电话:0538-6272000 邮编:271000
中华泰山网 版权所有:Copyright ? my053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鲁B2-20100031号 鲁ICP备0800549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