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中不再用“一张课程表”

    《试点方案》指出,高校要提出在山东招生的等级考试科目要求,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参加等级考试。“高校选科”和“学生选考”成为这次改革试点的两个关键环节,让高校招生从“冷冰冰看分”转变为“活生生看人”。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高校选科”是指高校按照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确定高中学生报考本专业必须学习的等级考试科目。“学生选考”是指高中学生根据“高校选科”要求和自身兴趣、志向和学习优势,综合分析自己要选择哪三门学科作为自己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6选3”后,有20种不同的组合方式供学生选择。

    “高校选科”和“学生选考”是这次改革的两个关键环节,而这项制度的设计基于三个“还给”,即:把招生自主权还给高校,把办学自主权还给高中,把学习自主权还给学生。把招生自主权还给高校,是让高校按照自己的办学定位和专业要求,确定高中学生必须修习相关课程的权利。把办学自主权还给高中,使高中学校能够随着“选课走班”制度的普遍实施,逐步走出同质化教育的羁绊,迈向特色化多样化办学道路。把学习自主权还给学生,给予学生课程学习的主动选择权利,最大限度满足学生的学习兴趣,充分释放学生学习的内驱力,保障学生个性自由发展。

    通过这种制度设计,实现学习兴趣的联结、专业学习基础的双向联结和综合素质的双向联结。高中生除了必修课程的学习,其选修课程的学习是基于自身兴趣的优势学科。“高校选科”与“高中选课”对接,将推动高中学生对必备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将体现学生综合素质的标志性成果纳入高校招生依据或者参考,考察的是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与高校专业学习的相关性,突破了过去高校招生只看“冷冰冰的分”,忽视“活生生的人”的局面。

    对于高校来说,在高考改革过程中,要提出适合山东考生的等级考试科目要求,进一步明确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调整、细化专业人才培养规格,明晰人才选拔标准。同时,合理提出分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确定招生录取办法,建立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此外,高校需扎实开展学科专业建设,调整学科专业结构,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完善质量监控机制,不断提升学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对于考生来说,加强职业意识培养尤为重要。学生的职业意识培养要从高中阶段甚至更早开始,要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引导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价值观。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我省在普通高中开设《学生发展指导》课程,为4个学分,对学生自我认知、学业选修、职业行业体验等进行系统指导。在平时,考生需要做好日常学习积累,日常学习要在全面掌握基础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自身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提升,同时还要做好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积累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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