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支付宝存款被划扣
近日,宁阳县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据了解,原告张某与被告张某、刘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于2014年5月判决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6.8万余元,两被告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张某无奈于2014年8月向该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方查询,均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近期,宁阳县法院为更高效快捷地实现申请执行人的权益,进一步加大对财产查控力度,在加班加点对执行案件进行信息补录之后,发现此案被执行人张某在支付宝内有15万余元存款。
得到查询结果后,执行法官远赴杭州阿里巴巴总部,顺利划扣被执行人张某名下支付宝存款,该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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