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曝光两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日前,市纪委通报两起近期察访发现并查处的典型问题,分别是:
泰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8年2月2日中午,该管委会在公务接待的过程中,没有履行审批手续,无接待清单,且陪餐人数超标准。党政办主任刘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李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新泰市供销联社理事会主任、党委书记丁峰玉等三人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2月6日下午,丁峰玉与该市农资公司董事长王传江、齐云商场董事长王武善,在济南参加会议后,一起乘坐该市供销联社公务用车到新泰某饭店参加私人聚餐。丁峰玉、王传江、王武善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泰安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指出,上述两起案例违纪行为全部发生在今年,是典型的明知故犯、顶风违纪,这充分说明个别党员干部仍然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殊不知监督无处不在,违纪必被惩处。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坚守纪律底线,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察访力度,紧盯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查处、决不手软;对查处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警示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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