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记协修订办法:新闻工作者因公突发疾病去世的可援助 10 万元
今天,中国记协网发布题为《新闻工作者援助项目实施办法今年修订 申报工作启动》的文章,并配发相关通知(上图)。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于 2014 年 1 月 3 日发布《中国新闻工作者援助项目实施办法》,部分内容如下:
第四条 持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的《新闻记者证》或与新闻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新闻工作者为本项目的援助对象。
第五条 新闻工作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获得本项目援助:
(一)因公殉职;
(二)因履行新闻职责身体伤残;
(三)经审核认定的其他情况。
被评为烈士的新闻工作者,按照《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参加工伤保险的因公殉职新闻工作者,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执行,均不再享受本项目援助。
第六条 根据援助对象的不同情况,援助金额分为三个等级:
(一)因公殉职 30 万元;
(二)严重伤残 5 万元;
(三)一般伤害 5000 至 1 万元。
修订后的《中国新闻工作者援助项目实施办法》在援助金额等级方面由 3 个变成 5 个。部分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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