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员弃车跑了 车友挨罚
3月19日晚,泰安高速交警泰山大队民警在化马湾收费站开展夜间整治时,对驶出收费站的一辆大货车进行检查,发现驾驶员迟迟拿不出驾驶证,最终只拿出了身份证。
通过驾驶员身份证信息进行调查时,民警发现,该驾驶员竟然丢下大货车和他的“车友”,自己跑了。
经调查,该驾驶员驾驶证系被吊销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把机动车交给被吊销驾驶证的人驾驶,车友将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驾驶证吊销。目前,民警已电话联系上该驾驶员,希望其主动投案,争取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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