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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欢案办案民警之一被移送审查起诉,涉嫌徇私枉法

    据大众网1月31日消息,2018年1月25日,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受理冠县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原冠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中队指导员刘西潮涉嫌徇私枉法一案。

    聊城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显示,2018年1月17日,经聊城市监察委员会批准,冠县监察委员会对冠县公安局正科级侦查员(原刑警大队大队长)陈立民、刑警大队一中队指导员刘西潮采取留置措施,对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调查。

    大众网报道称,这是聊城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办结的第一起案件。案件受理后,阳谷县人民检察院严格遵守依法办理、稳妥有序的原则,已于1月26日依法告知刘西潮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1月30日对刘西潮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审查起诉阶段。

    多方信息证实,刘西潮为于欢故意伤害案办案民警之一,但官方并未透露刘西潮被查是否与于欢案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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