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发文要求提高教师地位待遇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俊)今天(1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作出顶层设计。《意见》提出,提高教师地位待遇,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意见》提出,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明确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强化保障和管理。

    对民办学校教师,《意见》要求,民办学校应与教师依法签订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保障其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并为教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对于乡村教师,《意见》提出,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补助标准,努力惠及更多乡村教师。

    《意见》还对乡村教师的住房问题作出规定: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让乡村教师住有所居。中国教育学会名誉会长、北京师范大学资深教授顾明远表示,这是一个保障体系,让教师安心教学,就要给他一个必要的生活条件,特别是在农村,没有住的地方怎么教学。所以要优先安排教师的待遇住宿条件,也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保障措施。

    《意见》对高校教师的待遇也做了要求。高等学校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对专职从事教学的人员,适当提高基础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中的比重,加大对教学型名师的岗位激励力度。帮助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解决住房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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