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泮河大街部分路段有关车辆禁行的公告

    2018年2月1日,S31泰新高速泰安东收费站恢复使用。为维护泰城城建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确保城建区道路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自2月1日12:00时恢复对泮河大街[老泰新路路口(不含)至长城路堰北立交桥(不含)] 实行禁止中型和重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驶入的交通管理措施,并在相应地点设置交通禁令标志牌。对违反禁令标志的,公安交警部门自2018年2月6日起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三十八条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主动绕行其他路段。

    特此公告。

    泰安市交警支队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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