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老龄办回答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等问题
中华泰山网记者 陶园园 实习生 薛倩
11日下午,市老龄办主要负责同志张德臣一行走进“政风行风热线接听室”,现场接听12345热线,解答市民关注的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老年人乘坐市内公交车优惠等热点问题。
百岁老人每人每月领补贴300元
有市民拨打12345热线咨询:“我市关于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管理和发放的范围、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老人户口在外地,但跟随子女在泰安生活,户口没有迁过来,现在已经90岁,能享受高龄补贴吗?”
张德臣回答,我市对这个问题有具体规定。党组成员、副主任薛华解释,按照规定: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享受高龄补贴。全市目前百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高龄补贴为300元(肥城市370元)。户籍在市辖区及新泰市、肥城市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高龄补贴为60元;其他县(市)90-99周岁老年人的高龄补贴标准,由县(市)政府确定。
享受高龄补贴必须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满90周岁及以上。老人随子女在泰安居住,但户口还在原籍,可在户口所在地领取,不重复发放。
老年人优待证可免费办理
“《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如何办理?”有市民拨打热线咨询。
薛华回复,凡居住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申请办理。外地户籍但在泰安长期居住的老年人也可申请办理。
申请办理者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或户口本、近期彩色一寸照片1张,就近到各县市区老龄办免费办理。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省以上驻泰单位、外地户籍老年人到泰安市老龄办老年事业科(市政大楼B3059房间)办理。凡携带材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者即可当场办结。
65周岁以上老人免费坐市内公交
有市民打电话咨询:“老年人乘坐市内公交车能享受哪些优惠?”
薛华答复,我市辖区内有泰城常住户口或无常住户口但长期在市内居住的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乘坐市公交公司运营的已经安装了IC卡消费载机的公交线路时,60周岁至64周岁的老年人乘车享受半价优惠,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乘车享受免费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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