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速酒驾不知悔改 司机被扣6分

    近日,泰安高速交警支队泰山大队民警在泰安南收费站检查过往车辆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未悬挂号牌。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检查。

    在查看了车辆临时牌照后,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可驾驶员吞吞吐吐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民警将驾驶员带到警务室进行进一步的询问。经过检查,原来,驾驶员刘某在2015年因超速,驾驶证被扣了12分,一直未进行学习;2016年,因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车辆被扣6分;2017年,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扣12分。多次违法驾驶,刘某驾驶证状态显示记分42分,超分,停止使用,注销可恢复暂扣状态。

    对于驾驶员刘某驾驶证暂扣期间驾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民警决定给予刘某驾驶证扣6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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