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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雇天津"刀客"赴湖南行凶杀人 两人均被判死刑

    (原标题:雇来天津“刀客”宁乡行凶)

    去年8月21日凌晨2时许,湖南宁乡芙蓉盛景小区12栋地下车库里突然响起凄厉的呼救声,一男子捂着肚子弯着腰,喊着自己被人捅伤了。男子姓熊,他的家人赶来将他送到了医院。但熊某终因抢救无效身亡,年仅29岁。那时,熊某的女儿刚刚1岁。

    熊某死于一起“买凶杀人”。因为经济纠纷,宁乡男子王某觉得自己被人下了套,遂花钱请远在天津的朋友来宁乡,帮他报复熊某。

    长沙市中级法院近日一审宣判,王某与李某均被判处死刑。

    长沙男子车库内丧命

    案发当日凌晨,芙蓉盛景小区12栋地下车库的出口处保安亭里,小区保安韩某正在工作。2点多,小区业主熊某开车驶入车库,几分钟后熊某边呼救边往外走。“他说要报案,说自己被人捅伤了。”韩某见熊某身上全是血,立刻拨打了110报警。

    受伤后的熊某给自己的哥哥打了电话,熊某的哥哥立刻赶往地下车库,此时熊某已经躺在保安室门口。见急救车没到,熊某的哥哥将熊某放在自己车上,赶往医院进行抢救,熊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判决书显示,熊某是被等候多时的李某用弹簧刀捅死。2016年8月20日晚上,李某来到了该地下车库蹲守,次日凌晨2时7分,熊某开车回到地下车库,李某躲在地下车库12栋楼道内,在熊某进入楼道之际持弹簧跳刀朝熊某胸、腹、背部连刺三刀。之后李某逃离现场。熊某因右心室破裂致急性心包填塞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监控视频显示,李某动手非常迅速。2时07分59秒,熊某开车回到车库,2时08分09秒下车向电梯方向走去,2时08分58秒,熊某捂着肚子从电梯方向出来。

    叮嘱不要用身份证开房

    王某认为自己在担保借款中被熊某利用了,于是想要报复熊某。2016年7月中旬,王某通过电话与在天津市务工的朋友李某联系,请李某到宁乡帮忙报复熊某,并答应支付2万元作为报酬。王某告知李某来之前一定要买个帽子好挡住摄像头。去年7月21日,李某买了帽子来到宁乡,两人在白马桥乡白龙路福特汽车4S店附近见面。王某将自己手机中熊某的照片指给李某看,把熊某的家庭住址、所驾车辆等信息告诉李某。王某将一把弹簧跳刀交给李某,同时给了李某4000元现金,并承诺事成后给付余款。

    王某和李某反侦察意识比较强。王某供述,在李某到达宁乡,他就告诉李某,为躲避将来的侦查,两人尽可能少联系。“第一次见面叮嘱完李某后,我就走了,也没请他吃饭,我是叫他来教训熊某的,不能和他待在一起。”王某说。

    因为怕暴露自己,王某让李某不要给他打电话,有事用微信联系,也不要用本人身份上网、开房。之后,李某在宁乡时,长时间住在不需要身份登记的足浴店里。

    判决书显示,从2016年7月21日至8月20日,李某多次在芙蓉盛景小区附近踩点,晚上在小区车库等待,寻找下手机会。王某通过微信多次催李某尽快下手。8月初,李某约王某在福特4S店附近见面,王某给了李某1000元现金,并催李某“尽快将事情做完”。之后,两人就失去了联系。

    案发前买凶者因斗殴被抓

    8月21日凌晨,在刺伤熊某后,李某逃出小区,拦了一台的士坐到金洲大道,在车上给王某发了微信“完事了”,并且在金洲大道一个工地上换了衣服,把刀扔在绿化带。然后,乘车逃往外省。

    不过,李某并不知道,王某已经因为聚众斗殴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8月6日下午,王某纠集十余人,与他人发生斗殴,导致对方一人头部出血。8月7日,王某被警方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

    在微信上回复李某的是王某的妻子刘某。“什么完事了?”刘某很奇怪,但是微信显示“C超”的人没有回复她。第二天早上,感到担心的刘某又用王某的手机给“C超”发微信询问,让对方打她的电话详细说。“C超说他是山东的,现在在山西,找王某玩的。我觉得发这样的微信有点不正常,就将他的微信拉黑了。”

    去年8月24日19时许,山西省长治县公安局将李某抓获后关押在长治县看守所,同年8月26日押解回宁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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