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时政 > 国内 > 正文
  • 国土部一厅官受贿获刑十年半 工作三地均养情妇

    国土部一厅官受贿获刑十年半 工作三地均养情妇

    中国青年网北京12月14日电(见习记者 高鑫)从贪色到腐败,这是许多官员堕落的轨迹。孙英辉是极典型的一个。想要“金屋”藏“娇”时,想给情妇买钻戒钱不够时,想为情妇买豪车时,孙英辉都会想起那些商人“朋友”们。

    这位国土资源部厅级官员,先后在海南、陕西和北京三地工作,曾任海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副局长、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副局长、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国土法律中心”)主任,三地均养有情妇。正常的工资收入难抵昂贵的“感情”支出,孙英辉似脱缰野马,在贪腐路上“驰骋”、堕落。

    记者近日获悉,孙英辉最终因受贿670余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同案受审、获罪的还有孙的一个情妇李某,她原是陕西省安全监督生产管理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调研员,因与孙英辉共同受贿10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宣判后,孙英辉和李某均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

    “友情”是“腐蚀剂”,帮“朋友”拿工程安排工作

    落马官员身边几乎都有商人“朋友”。“朋友圈”正成为导致官员贪腐的一大“陷阱”。这些“朋友”间的“礼尚往来”,深层多隐埋着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

    孙英辉在海南省地矿局任副局长期间,分管行政管理、基建等工作。据其上司、时任局长回忆,孙任职期间,地矿局主要搞了三项基建工程,分别是海南省地矿局博地东苑职工住宅楼、海南省地质医院改扩建项目和海口市南沙路88号工程。

    在这三个项目中,孙英辉均未能抵住“友情腐蚀”。他供述,2004年9月,地矿局所属的地质医院改造扩建及配套工程启动,他让朋友蔡某提前介入了图纸的设计和工程报建,并让蔡某以南通一公司名义承包了地质医院改造工程。

    同是2004年,海南省地矿局启动老楼改造建设工程(即88号工程),孙英辉也让蔡某参与项目前期工作。2005年底招投标时,他让蔡某找了很多公司进行围标。最终,一广西公司中标并签订了合同,该公司背后实际是蔡某。

    另一个工程被行贿人何某拿下。何某作证,2002年,他听说省地矿局要盖职工集资房,就通过在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当领导的亲戚找到孙英辉。后来,孙英辉同意把博地东苑工程给他做。2002年底,何某挂靠海南省第一建筑公司中标。2003年4月,何某作为省一建合同委托代理人,跟地矿局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孙英辉还帮朋友的儿子安排工作。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吴某承认,他想让孙英辉帮助其大学毕业的儿子进入国土法律中心工作。2009年10月,他到北京请孙英辉吃饭,并给了孙30万元。当月,孙英辉便安排他儿子到国土法律中心实习,后正式调入。次月,他再次到北京请吃饭,并给了孙英辉20万元。

    孙英辉的下属证实,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的人事权是独立的,当时招录人员由主任孙英辉说了算。2009年,按照孙英辉决定,吴某儿子调入法律中心工作。孙英辉也承认,实习一段时间后,在没有参加考试、走公开招聘的情况下,他安排人把吴某儿子转为正式编制。

    金钱是“催情药”,买车买钻戒取悦情妇

    “一双笑靥才回面,十万精兵尽倒戈。”美色的巨大“能量”,让孙英辉在贪腐之路上疯狂。

    孙英辉说,因为帮忙承揽上述项目,蔡某要表示感谢,给他买房。蔡某回忆,孙英辉看好了海口市西海岸长信海岸水城的两套房子,他直接去付款。由于资金紧张,蔡某提出先把大的那套房落户在自己名下,由其贷款,房贷还完再过户给孙英辉的情妇刘某。房子他和家人从没入住过,一直是孙英辉和情妇刘某居住管理。

    刘某承认,这两套房子从收房到现在,都是她负责打理和居住、使用。2009年,她向孙英辉提出,由于蔡某还不起贷款,她想把那套房过户到自己名下,孙英辉同意后她和蔡某联系,办理了过户。

    与孙英辉同案受审的李某,算是他的特定关系人。他们在工作中相识,后来发展为情人关系。2007年10月,李某要过生日,让孙英辉给她买个戒指,价值23万余元。当时,孙英辉刷了3万元订金,余款如何支付,他想到曾帮何某中标地矿局基建项目,对方仍未表“心意”。

    何某回忆,2007年的一天上午,孙英辉打电话说,向他借20万元,并让他去西安。三天后,何某去了西安。当天下午,孙英辉打过电话后,一女子把他接到附近一家工商银行,说孙局让把钱存到她账户里,何某在柜台办理了转账,这笔钱孙英辉一直没还。

    行贿人吴某提到,2014年2月,孙英辉给他打电话说,之前有一个车祸赔款,需要20万元度过难关,他让家人给孙英辉汇款20万元。但这20万元实际被孙英辉用于给情妇胡某买车。孙英辉供述,女友胡某要其给买车,他以车祸赔款着急要还的理由,向吴某“借款”20万元。

    钱是2月13日汇款到账,2月14日被孙英辉用于给胡某买车。胡某亦证实,2014年情人节,孙英辉刷卡给她购买了一辆MINI COOPER汽车,孙英辉说其中的20万元是从他一个黑龙江朋友处借的。

    贪欲是“恶之根”,帮人协调矿权月月受贿

    在孙英辉的犯罪事实中,有一起受贿频率极高,一度达到月月“伸手”。行贿人张某回忆,2009年二三月,他经人介绍认识了孙英辉,向孙提出他和一个伙伴想合办郝家梁井田的探矿权,孙同意帮忙。当晚,他送给了孙10万元。此前,他还主动送孙英辉1万美元,给他女儿在加拿大上学用。不久,又主动给孙英辉送2万美元,目的是加快办理郝家梁井田的进度。

    2009年3月,孙英辉对他说,其要找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王登记(因受贿已被判刑)办郝家梁这件事,张某在孙英辉情妇李某家小区门口又给孙2万美元。

    2009年4月,孙英辉说要请陕西省公安厅和陕西省发改委等有关领导吃饭,张某在西安北郊一个饭店停车场给孙送了10万元。

    2009年5月,孙英辉回京工作,张某还请托孙英辉办理大梁湾煤矿划定矿区范围延期的事。他在国土部北门的羊肉胡同又给孙英辉送了10万元。

    2009年底,张某和孙英辉在北京金融街茶座喝茶,孙说再找国家发改委能源局领导催一下郝家梁的事,张某在酒店地下车库又给孙英辉10万元。

    2010年上半年,郝家梁井田探矿权的事彻底办不成了。2010年,马某提出让张某找关系办理半坡山井田探矿权,张某向孙英辉请托,孙同意帮忙。

    2010年年中,孙英辉说去找王登记谈半坡山的事,张某准备了10万元在陕西省国土资源厅附近送给孙英辉。

    2010年下半年,张某约孙英辉在东直门吃日本料理,饭后送孙10万元,让他办半坡山用。

    2011年清明节前后,孙英辉提出要在怀柔区杨宋镇买影人四季的房子,张某同意给他买一套,花了140多万元,还交了契税。

    2011年9月,张某到国土部羊肉胡同北口阜内大街路北,给孙英辉送了10万元,也是为半坡山的事。

    ……

    督察是“照妖镜”,地方政府进京行贿百万

    十八大以来,巡视、督察等监督成效显著,许多“问题”单位、官员被追责。为推动各地落实国土资源监管责任,持续加强对土地、矿产开发利用情况的全面监管,促进国土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部每年都会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2012年9月18日至9月27日,国土资源部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组成8组联合督察组,对河北、广东等16个省开展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督察暨遥感影像问题图斑实地检查工作,其中第五组负责广东省揭阳普宁市等地区的执法检查,组长由孙英辉担任。相关文件要求,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普宁市市委主要领导等人证实,2012年9月,孙英辉带领督察组到普宁实地勘察违法用地情况,为顺利通过督察组的检查验收,时任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经市委主要领导同意后,从国土局支出100万元港币,于2012年10月5日到京请孙英辉吃饭后,送给了孙英辉。10月8日,孙英辉总结发言时,肯定了普宁市的整改结果。普宁市国土局相关财务人员证实,上述款物发票经领导同意予以报销。

    2012年10月15日,孙英辉所在的第五督察组向国土资源部上报对浙江、广东两省的督察核查情况。同年12月,国土资源部内部签报文件的警示约谈以及委托约谈名单中均无普宁市。

    孙英辉将这100万港币部分给了情妇。胡某证实,普宁方面来京汇报并宴请督察组,饭后送了若干礼品,孙英辉曾送给过她港币。刘某证实,她坐飞机到北京,孙英辉把20万港币送到了首都机场,她回海口买了一辆朗逸轿车,剩余部分用作日常开销。

    贪腐是“黄粱梦”,多年经营终会付诸一炬

    人情关、金钱关、美色关,是考验官员的一道道难题。守不住廉,贪得再多,终究是“要还的”。疯狂过后,便是尽头。

    2015年11月20日,孙英辉因涉嫌犯受贿罪被羁押,同年12月7日被逮捕。2017年1月3日,检察机关以受贿罪将孙英辉及其情妇李某一同公诉至法院,当月19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之后,法院对此案作出宣判。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05年间,孙英辉利用职务便利为蔡某承揽该局及下属单位建设工程事项中提供帮助。2005年,孙英辉收受蔡某给予的房屋两套,价值94.9万余元。案发后,房产或房产变价款已被查封在案。

    2002年至2003年间,孙英辉利用职务便利为何某承揽该局建设工程事项上提供帮助。2007年10月,孙英辉向何某索贿20万元,用于购买钻戒送予同案被告人李某。该钻戒封存在案。

    2007年至2009年间,孙英辉伙同情妇李某,接受王某请托,为西安天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揽西安督察局建设工程事项上提供帮助。2008年12月,孙英辉、李某向对方索取100万元,由李某占有使用。案发后,李某家属退缴100万元。

    2009年至2010年间,孙英辉利用职务便利,为吴某之子进入国土法律中心工作提供帮助。2009年至2014年间,孙英辉多次收受吴某给予共计57万元,并以借用为名向吴某索取20万元。

    2012年间,孙英辉利用职务便利接受广东省普宁市相关领导请托,为该市在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事项中提供帮助。2012年10月,孙英辉收受该市相关领导给予的港币100万元。

    2009年至2013年间,孙英辉接受张某请托,向时任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王登记(已因受贿获刑)等国家工作人员打招呼,利用后者职务上的行为,为张某获取煤矿探矿权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为此,孙英辉多次收受张某钱款共计人民币117万元,美元5万元,索取一套价值150万元的房屋。

    最终,法院认定,孙英辉和李某均已构成受贿罪,且孙英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李某受贿数额巨大,依法均应予惩处。鉴于孙英辉具有坦白情节,认罪悔罪,家属代其协助退缴部分违法所得,对其可从轻处罚;李某认罪悔罪,其家属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对其可从轻处罚。综合,法院作出前述判决结果。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主管 泰安日报社主办 地址: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集团22楼 联系电话:0538-6272000 邮编:271000

    中华泰山网 版权所有:Copyright ? my053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鲁B2-20100031号 鲁ICP备08005495号-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jubao@12377.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公网安备 370902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