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志投身法律事业的同学,这些名校不能错过

    一、法学专业介绍

    法学又称法律学、法律科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它是研究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

    法学是世界各国高等学校普遍开设的大类,也是中国大学的十大学科体系之一,包括法学、政治学、公安学、社会学四个主要组成部分。

    二、院校推荐

    选择法学专业,以下这十二所院校是同学们应该重点关注的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西北政法大学。在传统“五院四系”,有的仍然辉煌,有的已经开始末落,还有一些大学凭借优秀的表现,强势出击,跻身于国内顶政法高校中。

    这十二所高校中,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这五所大学在自主招生中开放法学专业。参加2018年自主招生选拔的同学们当下正处于选择专业和院校的关键时期,有志于为我国的法制事业做出贡献的同学,下面本文会重点介绍这五所院校及开放的法学专业。

    三、自招专业中有法学的高校

    四、自招高校申请条件

    五、法学专业介绍

    北京大学法学院

    北京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99年6月26日,其前身为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北京大学法律学科发轫于1904年,在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最为悠久。自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大学法学院取得了飞速发展,始终走在全国法学院校的前列。

    北京大学法学院拥有许多蜚声中外的知名学者、跨世纪的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和新世纪人才,拥有经济法学、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四个国家重点学科,凭借梯队合理的最好的法学师资团队,北大法学院在教学和科研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为创建世界一流法学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清华大学法学院

    清华法学院有高质量的本科学士学位教育,并且是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本科教育,按通才培养理念,只设法学专业。研究生教育,设有法学一级学科所涵盖的除军事法学外的所有专业,并设有法律硕士项目和面向外国留学生的“中国法”硕士项目。

    法学学科是清华大学重点建设、优先发展的学科之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实力,在国内法学学科评估中名列前茅。法学院的国际交流十分活跃,已与一批世界一流的法学院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具有很高的国际声誉和国际影响力。现在,清华法学院已经成为国内著名法学院之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是中国一所著名的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大学,法学院是中国人民大学的主要学院之一。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成立于1950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创立的第一所正规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和“法学家的摇篮”。

    法学院设有43个研究中心(所),拥有“985工程”国家重点创新基地和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有国家“211工程”重点项目“中国法制信息港”和综合性的法学实验实践教学中心。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先后有9名教授13次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过法制讲座。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于1986年设立了法学教研室,逐步恢复交大的法学教育事业。1992年开办法学本科专业,1993年招收第一批本科生,正式开始了法学专业教育的历史。1996年成立法律系, 1998年取得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这期间,法学教育处在探索阶段,逐步在师资、科研、教学、学生培养等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

    根据建设“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世界一流大学的需要,上海交通大学于2002年6月成立法学院,并投资2500万元进行一期建设,开启了上海交通大学法学教育发展的新阶段。在坚持本科教育这个中心的同时,法学院在最短的时间内,先后取得了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以及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

    武汉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法学学科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到1908年创办的湖北法政学堂。经过三十多年的恢复重建与发展,法学院已成为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一方重镇。

    法学院学科完整,特色鲜明。法学院于2003年获批国家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有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国际法学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宪法与行政法学),1个博士后流动站。法学院学术团队强大,人才优势明显、科研项目重大、经费突出,成果斐然。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国际化趋势加快,拥有国内一流法学教学与研究的基础条件。

    厦门大学法学院

    厦门大学是我国较早开办高等法学教育的院校之一,1926年6月,厦门大学设立了法科。90年来,法学学科秉承“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坚持“学术建院、民主建院”的方针,发扬“严谨治学,求是创新”的学风,目前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交流和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有了长足的发展。

    学院现拥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1个法律专业硕士(JM)学位点。学院设有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法律史学、财税法等9个教研室,在国际合作交流方面,法学院已与欧美日韩及台湾地区的25所知名法学院签订了正式合作协议。

    吉林大学法学院

    吉林大学(前身为东北人民大学)法学教育和研究始自1948年。改革开放以来,吉林大学法学教育和研究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经过60多年的发展和奋斗,吉林大学法学院已经成为我国法学教育的重镇和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是我国著名的法学院之一。

    法学院学科专业建设成效显著,目前已具有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设有法学理论、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法律史学共7个博士点及联办自设法政治学和法经济学两个博士点。在二级学科中设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10个法学硕士招生专业及1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其范围涵盖全部二级学科。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文学、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系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列入首批“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被誉为“政法人才的摇篮”。

    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政治学为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学校共拥有31个博士学位授权点,7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和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哲学、社会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心理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史、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华东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入选中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为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全国首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单位、五院四系成员、亚洲法律学会创始成员,是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学科的上海市重点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

    学校建有13个博士点、32个硕士点、5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建设计划2个,上海市重点学科2个,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2个。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五强。

    西南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政法类高等学府,改革开放后首批全国重点大学,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基地,被誉为新中国法学教育的“西南联大”。学校有拥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重庆市重点学科7个、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涵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平台”重点建设院校,是中国大陆地区第七所AMBA、CFA协会认证院校 ,是教育部表彰的“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由教育部、财政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三方共同建设。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有56个本科专业 ,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其中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 ,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 ,6个博士后流动站,并拥有各层次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招生权。

    西北政法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之一,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和丰厚的文化底蕴,是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哲学、经济、管理、文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入选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著名的“五院四系”成员、“立格联盟”创始成员、西北地区法学研究中心、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西北政法大学的法学为一级学科陕西省重点学科。学校共拥有10个二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具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设立有3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授权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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