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技师、高级技师申报评审开始

    2017年技师、高级技师申报评审开始了!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即日起至11月20日,市人社局将受理申报,申请人须由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据了解,此次申报评审的职业(工种)范围包括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设有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标准、且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行业协会负责实施的职业(工种)。

    申报评审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名称、职业资格等级须与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和国家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相一致,凡申报材料填写不一致或不规范的,不予受理。按照要求,申报人员应为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直接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职工或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其中,男职工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上(1966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职工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上(1976年12月31日前出生)。

    此外,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确认,采取单位推荐、培训考核、组织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申请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评审的人员单位须组织对申报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专业知识。申请人员须由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个人申报一律不予受理。评审费用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1〕80号)核定的标准收取。

    技师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审,高级技师评审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根据安排,今年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到11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有关评审信息和表格下载请登录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网址:www.sdta.ls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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