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公职人员公务活动和工作时间禁止饮酒
云南省曲靖市19日颁布“禁酒令”,严禁公职人员在公务活动和工作时间饮酒,违反规定者将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及党纪政纪处分。产生不良影响的地区和单位,还将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根据曲靖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发布的《曲靖市关于禁止公务活动和工作时间饮酒的规定(试行)》,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市内公务活动时,一律禁止提供酒类,一律不得饮用酒类。涉及重大外事活动、招商引资活动等,确需提供酒类和饮酒的,必须报分管领导审批,并严格控制酒类的数量和标准。
据了解,曲靖市“禁酒令”要求公职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以及节假日值班和执勤等时间段,一律不准饮酒。违反规定者,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执行《规定》不力,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地区和单位,根据相关条例和办法,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规定》第九条,明确要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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