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畜牧兽医局公开承诺事项
我代表市畜牧兽医局就政务服务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及全市人民作如下承诺:
1.政务公开。我单位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按照“十公开”要求,将设立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理程序等,向社会全部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2.规范办理。我单位职权范围内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均规范办理,认真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推行提前介入、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举措,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企业办事。
3.提速增效。在现行基础上,将我单位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压缩20%以上,所有事项按照“全省最快、全国领先”的要求,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立许可事项20个工作日办结。
4.服务纪律。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坚决杜绝让办事群众多头跑,找借口刁难办事群众,坚决杜绝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坚决杜绝慵懒散和互相推诿扯皮等现象。
下一步,我单位将按照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最新要求,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提高行政效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以上承诺敬请全市人民监督。
咨询服务电话:8259532 监督投诉电话:8221534
承诺人:鹿道新
市畜牧兽医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承诺表
序 号 |
事项名称 |
承诺办理时限 |
备 注 |
1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
20个工作日 |
|
2 |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立许可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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