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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让“年薪制”成为高校教师的“激活剂”

    近日,河北省教育厅等部门出台政策明确,今后河北省高校将在学科专业设置、编制管理、教师职称评审和薪酬分配等多方面获得更多办学自主权。高校可按规定探索实行高层次人才年薪制、协议工资和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中国教育报)

    高校薪酬管理制度对发挥和释放高校教师的科研和教学潜力,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以及提高高校竞争力都至关重要。但长期以来,我国高校实行“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的薪酬制度,而津贴和奖金多与教师申请课题、申报成果以及完成目标考核任务挂钩,这种制度带来的弊端就是教师无心科研只顾考核以及高校高层次人才的流失。

    通过年薪制,教师按约定享受年薪待遇,不受每年的考核影响,避免了教师因功利考核而疏于教学、科研的情况。近年来,我国已有部分地区、高校探索实行年薪制。但也遇到了一些难题,有的高校年薪制还是和原来薪酬制度嫁接的“年薪制”,其中部分“年薪”需要根据教师完成考核情况分配;也有人质疑高校实行年薪制,不再对教师进行一年一考核,把考核与待遇挂钩,会不会导致教师“出工不出活”?因此,如何排除其他地区高校推行年薪制所遭遇的阻力以及如何在推行年薪制的同时实行教师评价改革是当下亟须解决的问题。总之,年薪制是啃薪酬制度改革的“硬骨头”,通过这一改革,可以释放出高校教师群体的活力,这是推进学校建设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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