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孩子因骨折无法上学 家长要求退学费遭拒

    中华泰山网讯(通讯员 杨建斌 刘露 解瑞瑞)“我多次找到幼儿园方协调退款,都被拒绝了,孩子又没法去上学,可急坏了!”近日,县12315指挥中心收到家住县城的蔡女士的投诉,立即开展调查,三天后,事件得以圆满解决。

    今年夏天,蔡女士给孩子交了幼儿暑假班的学费共1440元,学期为2个月,但上了一个月以后,孩子因骨折无法继续上学,蔡女士和幼儿园联系,想让幼儿园退还剩余学费,但校方却以孩子发生意外中途退学,不是学校不履行教学责任为由,不予退还。面对家中受伤的孩子,蔡女士既心痛又窝火。无奈之下,蔡女士拨打了“12315”投诉电话。

    12315工作人员立即着手调查。幼儿园负责人对这一事件全部承认,表示当时双方约定为期2个月的暑假班,没有商定中途不接受教育退款之类的协议,蔡女士的孩子已经学习了一个多月,是蔡女士单方面停止学习的,责任在对方,不应退还剩余费用。对于双方所执意见,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负责人也很棘手,现阶段民办幼儿园的收费,各级物价、教育行政部门暂时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主要是由幼儿园依据自身办园条件、招生情况等因素制定收费标准,向社会予以公示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关于如何进行退费,上级也没有文件明确规定。本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则,12315中心工作人员向幼儿园负责人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内容,多次解释、协调,幼儿园负责人终于同意按照消费者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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