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河道采砂禁采期延长3个月
今年我市河道采砂禁采期延长3个月,为7月1日至12月31日。
禁采期内,全市境内所有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禁止一切形式的采(运、储)砂活动,现有的禁采、禁运、禁售设施及警示标牌在禁采期内不得拆除。所有采砂机具必须全部撤离至安全区域,保障河道工程安全、行洪安全。在规定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砂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凡举报河道违法采砂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办法给予200—10000元的奖励。
泰安市河道违法采砂监督举报电话为:
泰安市河道管理局:6183626
泰山区河道管理局:8258019
岱岳区河道管理局:8568735
新泰市河道管理局:7055216
肥城市河道管理局:3793818
宁阳县河道管理局:6345096
东平县河道管理局:2830598
泰安高新区农工办:8938012
泰山景区管委会办公室:536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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