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旅游发展委公开承诺事项

    我代表市旅游发展委就政务服务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及全市人民作如下承诺:

    1. 政务公开。我单位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按照“十公开”要求,将设立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理程序等,向社会全部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2. 规范办理。认真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推行一窗式服务、提前介入、预约服务等举措,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企业办事。

    3. 提速增效。在现行基础上,将我单位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压缩50%以上,在承诺时限内限时办结。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10个工作日内办结。受理游客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说明。

    4. 服务纪律。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坚决杜绝让办事群众多头跑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庸政、懒政、怠政和“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

    下一步,我单位将按照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最新要求,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提高行政效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以上承诺敬请全市人民监督。

    咨询服务电话:12301        监督投诉电话:8207906

    单  位:市旅游发展委       承诺人:李华民

     

    市旅游发展委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承诺表 

    序 号

    事项名称

    承诺办理时限

    备 注

    1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

    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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