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发展委公开承诺事项
我代表市旅游发展委就政务服务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及全市人民作如下承诺:
1. 政务公开。我单位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按照“十公开”要求,将设立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理程序等,向社会全部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2. 规范办理。认真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推行一窗式服务、提前介入、预约服务等举措,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企业办事。
3. 提速增效。在现行基础上,将我单位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压缩50%以上,在承诺时限内限时办结。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10个工作日内办结。受理游客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说明。
4. 服务纪律。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坚决杜绝让办事群众多头跑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庸政、懒政、怠政和“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
下一步,我单位将按照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最新要求,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提高行政效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以上承诺敬请全市人民监督。
咨询服务电话:12301 监督投诉电话:8207906
单 位:市旅游发展委 承诺人:李华民
市旅游发展委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承诺表
序 号 |
事项名称 |
承诺办理时限 |
备 注 |
1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 |
10个工作日 |
|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主管 泰安日报社主办 地址: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集团22楼 联系电话:0538-6272000 邮编:271000
中华泰山网 版权所有:Copyright ? my053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鲁B2-20100031号 鲁ICP备0800549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