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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变化要告知 切勿让保险公司与您失联

    2017年7月12日早,平安人寿泰安中支运营督导部来了一对满头大汗、满脸焦急的夫妇,说今天去存今年的保费时发现前两年的钱还在自己帐户上,给孩子购买的保险还有三年就交完了,现在该如何是好。

    服务人员安抚客户先坐下,经查询客户保单每年7月29日到期,交至2015年7月29日后公司就一直没有收到客户的保费,而客户的地址、电话和单位等相关信息无一正确,系统中有多次服务人员电话及上门联系客户的工作记录,目前保险合同处于停效状态。于是告诉客户公司一直没有收到保费,但客户反馈每年都交钱了啊,并拿出了缴费的存折给服务人员看。存款明细表明客户是在2015年9月30日交存的那一年的保险费,客户晚存使公司在缴费的最后一天未能收到保费致使保单失效,所以后续两年的保险费一直在客户自己的帐户上。客户说这该怎么办呢,交了这么多年了还有三年就交完了,这不白交了嘛。

    根据保险法规定,合同效力中止2年内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当服务人员把这一消息告诉客户时,夫妻俩总算舒了口气,再过几天保单就永久失效了。服务人员于是抓紧时间给客户办理了复效手续并协助完成了联系地址、电话和工作单位的变更,并告诉客户后期若有地址电话等信息发生变化时要及时通知公司变更,避免因公司无法联系客户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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