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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城市管理局整治泰城户外广告

    中华泰山网讯(记者 董文一 )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市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办公室发出通告,将对泰城各类户外广告进行规范整治。

    此次行动整治范围包括泰城主城区,即泰山区、岱岳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及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高铁新区等所辖城区范围。整治内容主要针对泰城城区内城市道路沿街两侧、建筑物外立面(含可视范围内)的门头牌匾、楼顶广告、墙面广告、大型立柱式户外广告、落地广告、落地灯箱、落地路名指示牌、公交候车亭广告、穿城铁路公路两侧以及桥体广告等各类存在无户外广告设置手续的;超出户外广告手续设置时限、数量和范围的;不符合《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和国家《城市容貌标准》要求的户外广告。

    其中,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设置广告的;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妨碍居民正常生活,损害城市容貌或者建筑物形象的;占用或损毁绿地的;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物控制地带违章设置的;在宽度小于3m的人行道设置以及在人行道上设置纵向间距小于25m的;广告设施空置、陈旧、破损、污浊、褪色、缺字或灯光显示不全等影响城市容貌的均为不符合要求的户外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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