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凤天路实施机动车限速
中华泰山网讯(记者 张敏)25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了关于对凤天路实施机动车限速的通告。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二条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凤天路(中天门大街以北北天门大街以南)路段实施限速管理,限速标准为50km/h。
本通告自2017年8月1日正式实施,交警部门将在相应路段设置限速标志,交通禁令标志安装完毕后实施测速抓拍,对违反禁令标志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广大驾驶员要自觉遵守路段限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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