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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济南整治违停车辆 二次违停"拖车+实名曝光"

    明天(26日)起,济南市交警部门将对违停车辆正式实施“4+5”处理模式。机动车违法停放二次被拖移,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将公开实名曝光。另外,交警部门还建立了停车秩序督导员拍摄举报违法停车的平台,停车督导员对未设置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路段上的违法停车行为可以进行拍摄、举报。

    根据“4+5”模式,车辆第一次被拖移的,将面临以下惩罚:采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行为人个人信息进行采集并存档;承诺,违法行为人当场书写《守法承诺书》,承诺今后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再违法停车;学习,要求违法行为人到交警指定的路口参加不少于30分钟路口交通秩序维护体验活动,或参加不少于60分钟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处罚,对违法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告知违法行为人车辆停放地点,开具放车单发还车辆。

    车辆第二次被拖移的,将面临以下惩罚:采集,将其违法行为录入公安交通管理诚信信息平台;测试,违法行为人到指定路口参加不少于30分钟的交通秩序维护体验活动或不少于60分钟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参加停车法律法规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处罚,对违法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告知违法行为人车辆停放地点,开具放车单发还车辆;曝光,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公开实名曝光;通报,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信息通报市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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