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出台

    近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泰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明确到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方案》指出,土壤污染防治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据介绍,为保证《工作方案》落实过程中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将建立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并落实企业责任,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行业自律机制。同时,市政府将实行目标责任制,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并分年度对各县(市、区)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2020年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同时,发布会上通报了全市水气环境质量状况。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今年1-4月,我市大汶河王台大桥、东平湖COD、氨氮均值分别为18mg/L、0.10mg/L和16.6mg/L、0.10mg/L,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水标准,符合南水北调调水水质要求,光府河侯店、宁阳沟佘庄桥等断面水质达Ⅳ类标准。特别是今年4月份,根据省环保厅公布的数据,COD和氨氮两项指标考核在全省排名第一位。同时,作为泰城主要供水水源的黄前水库,补充水源的旧县苑庄和大汶口东武地下开采井,以及作为备用水源的角峪、彩山水库,水质均稳定达到标准。大气环境持续改善,今年14月,泰城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74g/m3,同比改善6.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29g/m3,同比改善12.2%;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35g/m3,同比改善30%;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46g/m3,同比恶化2.2%;“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为65天,同比增加了1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7.13,同比改善11.4%;优良率平均为58.3%,同比增加16.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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