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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汉买精神病人做妻续香火 生完儿子后转卖给别人

    梅州五华一老头购买精神病人做妻,生育一子后却将其转卖。

    据了解,家住五华的老头吴某曾与一女子成婚,双方未生育子女,抱养了2个女儿,后经法院判决离婚。婚姻破裂的吴某心心念念的一直都是延续香火,老有所依。

    于是,在2010年的一天,吴某以3000元的价格,从魏某、叶某(另案处理)等人手中购买到智障女孙某做老婆。当时,孙某的父亲曾闻讯,前去吴某家想要带回孙某,但由于孙某从小缺乏父爱,父女关系恶劣,导致孙某惧怕父亲,不愿随他回去。2011年10月吴某与孙某生下一个男孩,两人生活了3年后,吴某开始嫌弃疯疯癫癫的孙某。后偶然得知外村的谢某正在为自己的儿子何某(精神分裂症患者,另案处理)找儿媳妇,就通过媒人介绍后见面,何某对孙某甚是满意,狠心的吴某以7000元人民币,将“智障妻”孙某当做商品一样,转卖给何某为妻。

    近日,五华法院审结了该起案件。五华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目无国法,违背妇女意志,与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无性自卫能力的妇女发生性关系,且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贩卖精神病妇女,究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强奸罪和拐卖妇女罪,应实行数罪并罚。鉴于吴某犯罪时年纪较大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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