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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传统村落 我市4个村上榜!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文化厅、山东省文物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联合发出通知,认定济南市长清区双泉镇小张村等一百个村庄为我省第四批传统村落,其中泰安市四个村庄入选。

    这四个村儿分别是

    泰安市岱岳区祝阳镇东大官村

    泰安市岱岳区道朗镇东西门村

    泰安市新泰市龙廷镇掌平洼村

    泰安市东平县旧县乡浮粮店村

     对于上述100个传统村落,省里也提出要求啦!

    一、抓紧编制保护发展规划。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相关要求,对命名为山东省传统村落名录的村庄,尽快建立和完善传统村落档案,组织编制保护发展规划,明确保护对象及其保护措施,划定保护范围和控制区,科学安排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整治项目。要按照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城镇化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建〔2017〕24号)要求,加大对省级补助资金的监督力度,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档案建立和历史遗存修复等。批复后的保护发展规划和档案电子版于2017年12月30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二、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各地要结合改善村镇人居环境等工作,统筹有关项目资金,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捐资捐赠、投资、入股、租赁等方式参与保护。探索建立传统建筑认领保护制度。

    三、加强传统村落建设管理。各地对传统村落进行保护时,应尊重传统建筑风貌,维护传统村落选址格局及与周边景观环境关系,保护好古树、古井、古桥等历史环境要素,保持文化遗产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规划区内新建、修缮和改造等建设活动,要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同意,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征得文物行政部门的同意。保护发展规划未经批准前,一律暂停影响整体风貌和传统建筑的建设活动。

    四、建立警示和退出机制。要按照《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建村〔2014〕61号)、《中国传统村落警示和退出暂行规定(试行)》建立山东省传统村落警示和退出机制。传统村落文化遗产发生较严重破坏时,设区市业务主管部门应向村落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提出濒危警示通报。对破坏情况严重并经省7厅局认定不再符合山东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要求的村庄,7厅局将该村落从山东省传统村落名录中予以除名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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