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1户家庭公租房资格或被取消

    中华泰山网讯(记者 李鸾銮)25日起,市房管局对101户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家庭进行网上公示,为期7天的公示结束后,如没有异议,将取消这些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经过对泰安市市区2016年合同到期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的自有房产情况进行审核,发现101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包括家庭成员)拥有私有房产,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高于12㎡(含12㎡),非住宅房产(作为家庭财产)超过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标准。对此,自4月25日起,市房管局对这部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公示,若这些家庭对房产审核有异议,可于7日内向所在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异议。如没有异议,公示结束后,根据相关规定,此次101户家庭将被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主管 泰安日报社主办 地址: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集团22楼 联系电话:0538-6272000 邮编:271000

    中华泰山网 版权所有:Copyright ? my053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鲁B2-20100031号 鲁ICP备08005495号-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jubao@12377.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公网安备 370902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