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户家庭公租房资格或被取消
中华泰山网讯(记者 李鸾銮)25日起,市房管局对101户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家庭进行网上公示,为期7天的公示结束后,如没有异议,将取消这些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经过对泰安市市区2016年合同到期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的自有房产情况进行审核,发现101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包括家庭成员)拥有私有房产,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高于12㎡(含12㎡),非住宅房产(作为家庭财产)超过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标准。对此,自4月25日起,市房管局对这部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公示,若这些家庭对房产审核有异议,可于7日内向所在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异议。如没有异议,公示结束后,根据相关规定,此次101户家庭将被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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