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整治违停,交警再出重拳——“罚款、记分”一个不少

    在创建“全国卫生县城”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不断加工作大力度,采取各项措施,开展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城区交通环境大为改观,行车秩序更加良好。

    但是,在整治“违停”工作中,一部分驾驶人,与巡逻民警玩“躲猫猫”游戏。民警巡逻到的路段,违停车辆就迅速开走,民警过去后,车辆就停靠在路边,影响交通,影响安全。为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加大科技手段投入,采取电子警察抓拍和人工抓拍相结合的方式,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的违法行为。在县城内已经实现电子警察全监控的路段,民警通过巡视监控画面,发现违停车辆,截图违停车辆图片,作为处罚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9条之规定,对 “在设置有禁止停车标志、或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违法停车的”,给予经济处罚的同时,驾驶证将被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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