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编办助力打造碧水蓝天新新泰
中华泰山网记者 冯晓诚 通讯员 赵文斐
为强化环境保护责任,促进各部门认真履行环保职责,新泰市编办结合上级有关要求,对《新泰市乡镇(街道)党(工)委、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进行了修改,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为打造碧水蓝天新新泰保驾护航。
根据新泰市政府工作部署,新泰市编办立即抽调业务骨干力量,成立专项工作组,分头对各部门职责进行梳理,对新泰市与省、泰安市不一致的地方全部进行了标注,共标注出与泰安市不一致的地方64处。
草案修改工作中,市编办牢牢把握“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修改工作总原则,具体审核以泰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泰安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为蓝本,参照《环保法》、省文件,部门“三定”和权力清单、综合执法改革等文件。凡是泰安市规定“各级各部门”有的职责,新泰市对应的部门也应具有相应职责;凡是泰安市规定“各级各部门”没有的职责,新泰市草案上增加的职责原则上删除,除非能提供充足理由和依据。
在进行充分论证基础上,市编办初步形成《新泰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编办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印发至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市直部门大规模征求意见,并对各部门意见逐一反馈答复,进行了取舍。经过反复修改商讨,市编办共提出81条修改意见。其中,增加条目46处,删除条目23处,文字修改12处,最终形成《新泰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印发至各单位执行,将各部门环保职责牢牢锁在制度的牢笼中。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主管 泰安日报社主办 地址: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集团22楼 联系电话:0538-6272000 邮编:271000
中华泰山网 版权所有:Copyright ? my053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鲁B2-20100031号 鲁ICP备0800549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