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冒充军人骗取办事费用1000万元 49岁女子判无期

    北京晨报讯(记者 颜斐)詹某虚构其是国家领导人干女儿以及军队领导的身份,以帮助边某扩大煤矿井田面积为由,骗取对方办事费用1000万元。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市高院终审维持了原判,49岁的詹某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5年5月12日,边某报案称,2011年1月被詹某诈骗1000余万元。经侦查,詹某因诈骗被判12年,正在广州女子监狱服刑。2015年10月30日,詹某被押回北京市第一看守所羁押。据指控,2011年,詹某虚构其系国家领导人亲属、军队领导的身份,有能力帮助他人办理扩大煤矿井田面积的事实,以需要办事费用为由,骗取被害人边某1000万元。2011年11月17日,詹某被抓获,赃款未退赔。

    2011年1月,边某经营的煤矿即将开采完毕,打算扩建井田。经朋友介绍,其在北京见到詹某。詹某自称是部队副司令,国家领导人的干女儿,并称认识国土资源部的部长,能够帮其办理。后边某与詹某签订了一份井田置换合同,詹某向其索要1000万元。

    2011年5月15日,边某给詹某转款500万元。一周后,詹某称国土资源部即将发文,很快审批,让其把剩下的500万元转到其银行账户。其转款后,詹某承诺十日内给其扩建井田的文件。过了十天,边某打电话询问,詹某称副部长已经签字,在等部长签字。此后,詹某以各种理由拖延半年,之后再也无法联系上。2015年4月,边某到北京报案。

    詹某曾供述,其将100万元用于购买人寿保险,并将其他钱款给他人使用。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詹某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责令退赔犯罪所得发还边某。后詹某上诉否认虚构身份,称她有办事能力,并委托一家公司去办理煤矿井田置换事宜,请求宣判无罪。

    市高院查明,边某和其他证人证言均证明詹某虚构国家领导人亲属和军队领导的身份。经公安协查,未发现有边某所称委托办事的公司。詹某收到1000万元后,将部分钱款转账给其弟、其夫用于购买保险。此外,詹某用于收款的银行卡在她2011年11月因犯罪被羁押后仍有人持卡取现和消费。对此,詹某仅供述其将钱交予林某,但经查证后并无此人。

    詹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不因为其拒不交代赃款去向而不能认定,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据此,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标题:冒充军人敛财千万 女子判无期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主管 泰安日报社主办 地址: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集团22楼 联系电话:0538-6272000 邮编:271000

    中华泰山网 版权所有:Copyright ? my053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鲁B2-20100031号 鲁ICP备08005495号-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jubao@12377.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公网安备 370902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