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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制日报:遏制网络侵权须解决维权难

    除了要通过立法或出台司法解释设立“举证倒置”制度外,还要降低权利人依法维权的诉讼成本,打消权利人维权成本高的后顾之忧

    近日,《腾讯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在2017知识产权南湖论坛互联网分论坛上发布。白皮书显示,权利人被他人侵犯著作权和商标权是互联网平台上最主要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仅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间,腾讯QQ就累计受理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投诉函件一千五百余件(4月18日《法制日报》)。

    毋庸置疑,网络已成为近年来知识产权侵权的“重灾区”,腾讯白皮书所显示的相关侵权数据,只不过是网络知识产权侵权泛滥的冰山一角。来自法院系统的统计数据表明,2016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4.7万件,其中网络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网络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已经到了泛滥的程度,必须对其零容忍。

    网络不是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外之地。当前,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已经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仅2015年国务院下发的“国办”“国发”文件中,就有27件提及知识产权,且相当部分措施直接剑指网络领域的不法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加大了对网络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司法打击力度。遗憾的是,如此高度重视和强化司法打击力度,并未能从根本上遏制网络领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泛滥。究其原因,笔者以为,这其中固然有着多方面的诱因,但维权难无疑是一个重要因素。

    与传统领域的知识产权维权相比,网络因为传播速度快、量大和开放性等特征,导致权利人的权益保护面临着更大的取证难度。尤其是通过诉讼渠道维权,权利人的举证难度特别大。根据现行的“谁主张、谁举证”诉讼原则,一般情况下,权利人维权必须向法庭提供充足的证据,否则,极有可能面临败诉的巨大风险。而这一点,恰恰是最令权利人头疼的。姑且不说网络传播速度快、相关侵权证据容易被删除,让权利人取证难防证据的隐匿或消失,即便是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机构,也不可能对所有侵权证据的收集做到不遗毫发,没有专业技术能力的权利人又怎能收集到充足的侵权证据?也正因如此,不少权利人面对取证难的掣肘,明知不法之徒对自己造成了既定的侵权后果,也只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不得不放弃通过诉讼维权的救济路径。

    还要看到,权利人通过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除了举证难外,还面临时间、精力、成本等诸多方面的掣肘。也就是说,即使权利人下定决心依法维权,但面对漫长而不知结果甚至因为举证不力可能败诉的官司,都不愿意耗费大量成本去和侵权者较真。当这种状态成为恶性循环后,网络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泛滥自然也就不可避免。

    因此,遏制网络领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必须解决维权难这一根本性的问题。除了要通过立法或出台司法解释设立“举证倒置”制度外,还要降低权利人依法维权的诉讼成本,打消权利人维权成本高的后顾之忧。如此,权利人才敢于拿起法律武器,对肆无忌惮的侵权者果断地说“不”,那些无视法律规定、在网络上任性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始作俑者,才会在权利人的穷追猛打下,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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